消防控制室无人在岗,绥宁县一商场被罚4500元!
2024-02-07 16:11:5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梁原 | 作者: | 点击量:1314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阳天宇)为全面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年终岁末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2月5日,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监督检查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中心街8号某一商场消防控制室存在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违法行为。对此,消防部门责令该商场进行限期整改,并处以4500元整罚款。

据了解,大队消防监督检查员对该商场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商场并未安排员工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值班。据悉,商场位于该栋建筑的一、二、三层,经营面积约3000余平方米,经营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鞋帽销售和水产品零售等,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而消防控制室在初期火灾时起重要作用,如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员工未及时通知人员疏散及报警,后果将不堪设想。

鉴于以上行为,该商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该商场罚款4500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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